2010宜蘭頭城海洋文化觀光季辦理頭城盃沙灘排球比賽,高額獎金,社會組及高中大專組各16隊,額滿為止,請儘速報名
5/15報名截止
比賽時間:99年5月22日09:00~18:00、5月23日09:00~17:00
比賽地點:港口沙灘
比賽內容:
(1)參加資格:
a.凡對沙灘排球運動有興趣之國內外選手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.比賽分社會組及高中大專院校組,採男女混合組-3人制,自由組隊參加,但至少須有1名女子選手。符合資格之選手限報名一組一隊。
(2)競賽制度:
a.依報名隊數:社會組及高中大專院校組各16隊,額滿為止。
b.比賽採單敗淘汰制。
c.每場採單場三局二勝制(第一、二局21分,第三局15分)或單局單勝制(31分制)。
d.凡中途棄權或被沒收比賽者不列入名次,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不予計算。
e.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該隊全部比賽資格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。
(3)競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沙灘排球規則。
(4)報名手續:
1.自即日起至99年5月15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,以正楷書寫報名表及出賽保證金,報名地點:頭城鎮公所 頭城鎮纘祥路88號,電話:9779015 聯絡人:王子祥
2.各隊於報名時,繳交出賽保證金500元整,完成比賽後至大會服務處,以無息全額退還,若比賽期間逾時未出賽,則由大會扣留為大會行政費用。
3.每隊報名人數3人,其中一人為隊長。
(5)抽籤日期:中華民國99年5月22日8時30分~9時30分於競賽場地報到,9時30分抽籤,不到者由活動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(6)開閉幕典禮:
a.開幕及開球典禮訂於99年5月22日(六)上午10時假競賽場地舉行。
b.99年5月23日(日)下午5時頒獎。
(7)技術會議:於99年5月22日(六)競賽首日上午9時30分,假競賽場地舉行。
(8)申訴:
a.比賽中之爭議事項,如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b.對球員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比賽開始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c.凡比賽中冒名頂替或非法球員下場比賽者,得於發生當時提出抗議。
(9)參加選手需攜帶:
a.男女混合組應攜帶身分證正本,以便查驗。
b.外籍選手應攜帶居留證或工作證正本以便查驗。
(10)獎勵:各組比賽獎金為第一名3萬,第二名2萬,第三名1萬及獎杯。
(14)附則:
a.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賽程之調整以主辦單位公佈為準。
b.參加球隊之膳宿交通自理。
c.凡經報名之球員於抽籤後不得要求更改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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