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世界中學生排球錦標賽代表隊選拔及報名相關資訊
2010世界中學生排球錦標賽期程
日期:99年6月26日至7月4日。
地點:中國包頭。
代表隊選拔賽內容
選拔日期:99年4月15日(星期四)至4月16日(星期五)。
選拔地點:台北體育館四樓。
參加資格:
(一) 凡參加98學年度國高中排球甲級聯賽男、女生組球隊,皆得以學校為單位,組成男、女生組各乙隊報名參加(完全中學得以國、高中混合組隊)。
(二) 人員:每隊置教練1人、隨隊教師1人、隊員12人,報名參加選拔。
(三) 年齡:民國82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。
(四) 學籍:98學年度開學日前,即取得就讀學校學籍者。
凡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或教育部同意核備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,至比賽前1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,不得報名參加,教練亦同。
報名手續:
(一) 日期:於即日起至99年4月6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(二) 方式:於報名截止日前填妥本會製發之報名表後,併同學籍資料表影本(加蓋註冊組戳章),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會辦理。
本會會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。
電 話:(02) 2778-3636
傳 真:(02) 2771-3636
(三) 一經報名後,於活動期間(含選拔、集訓、國際賽),不得更換名單及球衣號碼。
領隊會議:99年4月9日上午十時於本會,並進行賽程抽籤(不另通知)。
選拔方式:
(一) 比賽方式:採單淘汰制。
(二) 比賽規則
1. 預賽採3局2勝制;冠軍賽採5局3勝制,局間休息,每局3分鐘。
2. 每隊每局有兩次30秒暫停。
3. 預賽前2局採25分,決勝局採15分;冠軍賽前4局採25分,決勝局採15分;勝方至少須勝過對方2分以上。
4. 其餘未明文規定之事項,悉適用I.S.F. 世界中學生排球規則。
(三) 比賽用球:Mikasa-MVA300(暫定)。
代表隊產生方式:選拔賽成績最優學校,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後,報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產生。
集訓期程及地點:99年6月10日至6月24日於原學校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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